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3-990598-GT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公安声纹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2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20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一) |
| 4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3.1的技术文件 | 技术文件: 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文件: 1.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建设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培训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5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9.2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24项。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4项。 |
| 6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三、评标标准”中的全部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二) |
| 7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第一条 合同标的”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三) |
| 8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第四条 服务要求” | 第四条 服务要求 1.乙方拟投入项目实施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实施负责人1人,项目实施技术员2人,项目运维技术人员1人,项目交付后需有一人在合同期内提供驻点服务,服务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2.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须在服务期内提供保障服务产品正常运行的硬件,包括工作站、监听音箱、监听耳机等。 3.服务期内免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问题(除不可抗拒因素以及由甲方原因造成故障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6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故障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提交故障报告说明。 4.在服务期内,如甲方声纹检验鉴定服务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功能改进的想法等,乙方须根据需求分析结果,优化更新产品,提升整体的使用体验,并协助甲方进行测试验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5.在服务期间内提供不定期的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案件协查服务等。 | 第四条 验收 验收标准原则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应在甲方、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若有)共同参加下进行,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1.初步验收: (1)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满足的全部服务支撑能力要求; (2)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满足的全部指标; (3)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4)初步验收资料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平台以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采购合同要求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6)对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重点参数,验收时须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 2.最终验收: 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乙方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最终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要求的,将按照相关法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验收时,由甲方对照合同条款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承诺)进行核验。为检验技术指标是否达标所需的测试数据,均由甲方提供实际业务数据进行检验,以满足实战需求。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作违约处理,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项目计划变更: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计划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在充分沟通与协商的基础上,签署《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报告》,并作为验收依据。 6.项目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关于整个项目建设的完整资料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方案及双方共同签署的各项文档。 |
| 9 | 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第五条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组织评审,若各项服务均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第二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组织评审,若各项服务均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 合同签订完毕,乙方正式开始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提供完整服务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各项服务稳定运行15个工作日后,由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1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组织评审,若各项服务均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二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第二年服务期满后,甲方将组织评审,若各项服务均达到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三年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 )。 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合同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资金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资金审批进度为准,若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 |
| 10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四)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公安局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
联系方式:0772-3891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
联系方式:0772-326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凤柳
电 话:0772-32638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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