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煤矿西风井井筒管路校正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西风井井筒管路校正项目,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市场及内部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内部单位提供的内供产品、工程或服务。此外,根据《关于对建设公司承建内部工程的批复》(豫能办〔2021〕157 号)文件精神,现邀请河南国龙矿业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城郊矿西风井井筒内安装4趟管路(2趟制冷管路、1趟压风管路、1趟供水管路)及4趟罐道,受井筒沉降影响,多处管路及部分罐道出现弯曲变形(详见项目概况),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运行,需及时释放管路应力并更换弯曲变形的罐道,拟外委实施该项工程,具体工程量如下:
(1)井筒内DN150供水管路共6处需要校正,分别为14-15#管梁之间1处,28-31#管梁之间1处,42-47#管梁之间1处,49-50#管梁之间1处,60-63#管梁之间1处,66-68#管梁之间1处,释放应力顺直后安装套袖。
(2)井筒内DN200供风管路1处需要校正,32-33#管梁之间,释放应力顺直后安装套袖。
(3)井筒内DN300制冷管路4处,46-48#管梁之间2处,65-68#管梁之间2处,释放应力顺直后安装套袖。
(4)因井筒沉降影响,井口制冷管路入管沟处,管沟上壁挤压两趟制冷管路弯头,需在管沟下方将两趟制冷管路截断,释放应力后安装套袖,保证管路与管沟上壁距离。
(5)井筒内弯曲变形需更换的罐道:A罐西侧19#梁至23#梁2根、67#梁至71#梁2根,A罐东侧34#梁至40#梁3根;合计7根。
2、项目技术方案
2.1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材料计划,加工制作套袖管路并进行刷漆防腐,提前核备用罐道尺寸,保证备用罐道尺寸匹配,最后将加工好的管路及备用罐道运至井口合适位置并摆放整齐备用。
2.2管路校正必须先释放管路内残压,保证管路内无压力。
2.3管路弯曲变形附近截断管路,释放应力,管路校正调整呈直线,安装套袖连接。
2.4如释放应力后管路弯曲处无法校正顺直则需更换弯曲段管路。
2.5在提升钢丝绳上布置临时施工平台,利用井口房绞车将新罐道固定至施工平台及罐顶,下放至更换位置,拆除旧罐道(固定至施工平台及罐顶),安装新罐道,旧罐道升井配合绞车运出井筒。
3、项目地点
城郊煤矿西风井
4、材料供应:
施工用的风源、电源、备用罐道由矿方提供;
管路套袖、U型卡、管路、施工工器具等由施工单位提供。
5、技术标准:
依照国家规范以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6、验收标准:
6.1管路校正必须先释放应力,管路呈直线,套袖必须满焊焊接,管路必须经过耐压试验。
6.2直接固定罐道的托架立面的垂直度严禁超过2/1000;
6.3直接固定罐道托架立面螺栓孔中心线与井筒十字中心线的偏差为±2mm;
6.4罐道的垂直度为±2mm;
6.5同一提升容器两罐道面的水平间距偏差为±7mm;
6.6同一提升容器相对两罐道中心线的重合度不应超过4mm;
6.7罐道接头间隙为2~4mm,罐道接头错位不应大于1mm,当接头错位超过1mm时应进行修整,其修整的过渡斜度不应超过2%;
6.8螺栓固定的罐道接头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mm;
6.9组合罐道的固定螺栓应紧固,螺栓露出螺母2~4个螺距。
二、对被邀请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被邀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被邀请单位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被邀请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被邀请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方案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核算工程量后报1个总价,中标后方案小范围调整或完善,合同价不做调整,重大或增加工程量以变更签证为准,食宿乙方自理。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每超期1天扣除工程款2000元,安装质量验收未通过不予办理验收。
五、其他要求:
施工单位具备丰富的登高作业经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所需的特种作业证件,需具备丰富的井筒作业经验,持有登高作业证,配备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合格的双钩保险带)。
六、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城郊煤矿正龙楼二楼会议室(暂定);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39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博18537036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