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5年澄海海关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澄海海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澄海海关。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810000.00元(此采购预算仅供供应商参考,非实际采购金额。)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澄海海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澄海海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5)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2)。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