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襄财招标采购-2025-1-A | ||||||||||||
二、合同名称:襄城县环境保护局襄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
三、项目编号:襄财招标采购-2025-1 | ||||||||||||
四、项目名称:襄城县环境保护局襄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襄城县环境保护局 | ||||||||||||
地址:襄城县八七路东段 | ||||||||||||
联系人:余江勇 | ||||||||||||
联系方式:18337408885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观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庆明路121号B-3号楼2单元3楼304号 | ||||||||||||
联系人:杜旭辉 | ||||||||||||
联系方式:15838333691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8987800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内完成襄城县环境保护局襄城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保障服务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 (2)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实行免费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如因非质量因素造成的故障,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另行收取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成本费,该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回访维护。 (3)乙方应负责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日常操作方法、常见故障排查及处理、维护保养要点等,确保甲方人员。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 ||||||||||||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5月12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