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龙财公开采购-2025-5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2025年选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1月18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 - 2025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一、信誉:4分 自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得4分; 供应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红头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在投标文件中附红头文件扫描件。 二、服务承诺:10分 (1)承诺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服务工作,得 2分。 (2)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到场服务、拟派的项目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框架协议期限内更换,得2分。 (3)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在框架协议期限提供驻场服务,须具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得2分。 (4)因审核报告(或成果文件)出现差错或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加盖公章等原因,承诺能在一天内加盖公司印章并送达采购人,得2分;承诺能在两天内加盖公司印章并送达采购人,得1分,其他或缺项不得分。 (5)投标人在收到项目委托通知后3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开展项目业务,提供承诺函,得2分。 |
| 变更为 |
| 服务承诺:14分 (1)承诺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服务工作,得 3分。 (2)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到场服务、拟派的项目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框架协议期限内更换,得3分。 (3)承诺项目拟投入人员在框架协议期限提供驻场服务,须具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得3分。 (4)因审核报告(或成果文件)出现差错或出现紧急情况需要加盖公章等原因,承诺能在一天内加盖公司印章并送达采购人,得2分;承诺能在两天内加盖公司印章并送达采购人,得1分,其他或缺项不得分。 (5)投标人在收到项目委托通知后3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开展项目业务,提供承诺函,得3分。 |
| 5、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6时41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澄清文件。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龙安区财政局 |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龙云街57号 |
| 联系人:常河 |
| 联系方式:139372912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文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向北 |
| 联系人:樊雪晶 |
| 联系方式:135981280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樊雪晶 |
| 联系方式:1359812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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