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LC-2025-064-02
二、项目名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1 | 新疆威武实业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墩托喀依(2)村3组152号 | 投标总价(元):259000(元) | 259000.0元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科克牙边境派出所 | 对科克牙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2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塔合曼边境派出所 | 对塔合曼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3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提孜那甫边境派出所 | 对提孜那甫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4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排依克边境派出所 | 对排依克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5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红其拉甫边境派出所 | 对红其拉甫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6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达布达尔边境派出所 | 对达布达尔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7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瓦恰边境派出所 | 对瓦恰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8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红其拉甫口岸边境派出所 | 对红其拉甫口岸边境派出所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9 |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阳光房维修采购项目(三次) | 棋盘边境检查站 | 对棋盘边境检查站的阳光房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及维修,确保其恢复至最优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密封处理、玻璃更换、 五金件修复等。 | 要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 务的相关规定。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服务期限维修工作,并通过验收。 |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及喀什市阳光房维护服务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凌鹏,李旭(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陆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0万-100万元,收取1.5%,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同缴纳。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
联系方式:0998-2200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审批局东侧金泰综合商务区3号写字楼5楼03号
联系方式:0998-2205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孟姣
电 话:0998-2205569
2025年09月01日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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