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S444仙峰苗族乡至周家镇(珙县界)公路路面黑化工程S444仙峰苗族乡至周家镇(珙县界)公路路面黑化工程 | 项目起于仙峰苗族乡,止于周家镇(珙县界)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兴文县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兴文县古宋镇空铁新区产城融合发展中心 | 18090947869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川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18090947869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宜宾市屏山县。 2.3总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仙峰苗族乡,止于周家镇(珙县界),路线全长约23.5公里,对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置后进行黑化,并完善相应的交安设施 。 2.4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14912282.00 | 总包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04-19 | 2025-04-19 | 2025-05-19 | 2025-05-19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 s444仙峰苗族乡至周家镇(珙县界)公路路面黑化工程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宜宾市屏山县 | 按合同约定方式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王萌 | 注册证:川2512017201722697职称证:I-102148 | 黄祖江 | 川交厅中1300550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宜宾市屏山县。 2.3总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仙峰苗族乡,止于周家镇(珙县界),路线全长约23.5公里,对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置后进行黑化,并完善相应的交安设施 。 2.4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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