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XZHZB2025-ZC014-CS
二、项目名称:未央湖街道廉政灶食材采购项目(合同包2)(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便民中心廉政灶食材采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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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州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南路侯家湾村东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折扣率:97.90% | 89.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便民中心廉政灶食材采购):
服务类(西安长安州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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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食材配送 |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便民中心廉政灶食材采买项目,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内容包括调味品及其他类;粮油类、豆类等;蔬菜类、大肉类、水果、水产类、禽蛋类等。 | 1、正常工作日便民中心廉政灶就餐人数约为154人。 2、一般为工作日供货;节假日用餐人数及供货由采购人临时通知。 | 每周送货约2次,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合格 | 646,831.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晓艳、蒲建社、朱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8〕2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账号:79100006101201000294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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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便民中心廉政灶食材采购 | 0.970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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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未央区环湖南路3号
联系方式:029-8960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方式:029-86252018(转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29-86252018(转805)
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