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文件为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038 | |||||||||||||||
| 2、项目名称: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314,900.00元 | |||||||||||||||
| 最高限价:2314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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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内容包括:土建改造、消防水、消防电、防排烟等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2项目地点:内黄县人民检察院院内(河南省内黄县黄池北路)。5.3采购内容: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标示的全部工作内容;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5.5工期:50天。5.6质保期:3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50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响应无效。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16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文件为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凭CA密钥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成功,逾期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6(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3.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4.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5〕30号)等。5.代理费收费方式及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将代理服费公对公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 |||||||||||||||
| 地址:河南省内黄县黄池北路 | |||||||||||||||
| 联系人:高淑芳 | |||||||||||||||
| 联系方式:1883727871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房间 | |||||||||||||||
| 联系人:王晓娟 | |||||||||||||||
| 联系方式:1551883491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晓娟、马飞锋 | |||||||||||||||
| 联系方式:15518834911 、13193505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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