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9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概况

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6]-676号

项目名称: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或交通标志设施施工标段资金用尽)及各类标的物的质保期内(最长36个月)。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或交通标志设施施工标段资金用尽)及各类标的物的质保期内(最长36个月)。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或交通标志设施施工标段资金用尽)及质保期内。项目进度要求、质保期与所监理的交通标志设施施工标段相同。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或交通标志设施施工标段项目资金用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莲湖、新城、未央、经开、港浐、西咸大队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碑林、雁塔、灞桥、曲江、高新、长安大队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莲湖、新城、未央、经开、港浐、西咸大队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碑林、雁塔、灞桥、曲江、高新、长安大队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2026年交通管理标志制作安装维护项目(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至 2026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链接])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七)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15029233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南路391号1幢1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29-87515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星星、商艳蓉、王振龙、安维霞、房鹏

电话:029-87515803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9日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