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太源畲族乡太源村洪患村镇洪涝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太源畲族乡太源村洪患村镇洪涝整治工程项目已由铅水行审字[2024]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太源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资金已 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铅山县太源畲族乡太源村;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金额:6338633.14元;
2.3 计划工期:约3个月,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5招标内容:采用C25砼衡重式挡墙加固河岸539m(K0+000~K0+539),其中桩号K0+000~K0+409段设2.5m宽防汛步道,防汛步道每隔20m设一盏防汛路灯:沿线新建排水涵管3座:下河埠头3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 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 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本单位 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不得同时兼任 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 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 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 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 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注:本条款所指其他工程项目是指:处于中标公示到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验 收合格(已签署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中标后由业主方进 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
(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 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 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 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 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 息且完成登记,并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 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12 月31日止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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