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桂阳县龙潭中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10 委托代理编号:HNHH-2025-004CG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三、更正内容 1.桂阳县龙潭中学实验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5年07月17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暂停公告,现恢复本项目采购活动。 2.将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关键技术参数在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中注明,并逐条响应的,计 65分, 带“▲”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正面应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项扣 5分。扣完为止。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以及上述检验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计分。非带“▲”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或不正面应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相同项数不重复扣分。功能技术要求中如需要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以证明材料的参数为准,不提供或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负偏离。”修改为““▲”(13项)关键技术参数在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中注明,并逐条响应的,计 6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5分。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及检验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注:(1)负偏离包括但不限于:缺漏项、技术参数不明、配置不详等。(2)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参数条款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同为该条款负偏离。”。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技术要求 “▲”参数中涉及证明材料的部分统一描述为“(提供第三方质检机构或质检部门颁发的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及检验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08月21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恢复及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已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桂阳县龙潭中学 (2)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北关社区蔡伦北路51号 (3)联系人:曹维民 (4)电话:15197517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1711室 (3)联系人:赵林香、郑婵娟、覃敏 (4)电话:17708416784 / 0735-8187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