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220kV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JCG-A8-NMDXY2025-2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折扣90.00%,施工部分折扣90.00%,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91209001.30元,其他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3599500.00元。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施工、送电、验收,变电站投产运行,具备新建变电站使用条件。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5年12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综合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周亚,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苏132202320250219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编号:苏建安B(2025)1018165。
施工项目负责人,刘磊,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证书编号:苏132201920200371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编号:苏建安B(2017)1016536。
设计负责人,原云周,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发输变电专业),证书编号:DF20111200035。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否决投标情况:
1.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因不满足招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指标规定”的响应性评审要求被否决。
2.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因不满足招标文件“满足全部实质性指标规定”的响应性评审要求被否决。
公示期: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蔡鑫博,1894716571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丛工,0471-338614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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