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本项目预算为57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响应、不允许分包。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长三角红色文化交流展演暨主题宣讲活动项目2、项目编号:QZJS2026101400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金额:5700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6、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7、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落实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三、磋商文件的获取验证所需材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0-16:30时(北京时间,周末无人)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0号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01室进行现场验证和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下午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磋商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0号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07室。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0号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07室。3、磋商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0号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07室。4、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供身份证原件;(2)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人员一致。(3)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及电子U盘,电子U盘需单独密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台”([链接])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磋商通知 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3日 下午13:30(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请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磋商时间在上海市青浦区万寿1区1号楼中楼出席磋商会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宣传部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100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1-69721309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170号上海清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01室联系人:金工 电话:021-6921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