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 盘山县沙岭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158****8221 |
地块信息1
地块名称 | 沙岭耕地 | 资产编码 | |
转出面积 | 674亩 | 是否基本农田 | 否 |
坐落 | 沙岭镇 | ||
土地四至 | 东:六台子封育地 | 南:国堤 | |
西:排灌站路 | 北:民堤 | ||
地上附着物 | |||
其他描述 |
转出信息
项目编号 | CQ_211122101_2025070101015 | 履约保证金 | -- |
转出期限 | 2025-07-01 至 2025-12-31 | ||
标的类型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挂牌价格 | 155020 元(总价)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 | 100000 元 |
服务费基数 | 成交价 | 服务费 | 1% |
服务费交纳方 | 受让方 | 交纳形式 | 本人银行卡转账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550 元 | 竞价方式 | 正向竞价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5-07-01 08: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7-07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5-07-01 08:30:00 | 自由报价期截止时间 | 2025-07-08 15:00:00 |
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资产概况 本次出租土地共涉及1块,面积总数为674亩,地类性质为耕地(具体土地信息详见《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榆树苗圃土地出租项目》)。挂牌底价为230元/亩/年,出租期限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挂牌底价为155020元(总价),租金一次性支付。 二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竞价时应当交纳10万元交易保证金,项目成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摘牌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剩余价款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若受让方不按时补交价款、服务费及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摘牌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返还,取消其受让资格,项目重新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2、受让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土地的相应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分包、转包。 3、受让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承租地块仅限于耕种,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不得用其进行养殖活动及其他非农建设,禁止在承租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等违法活动,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出让方不负责另外再提供加高加固套堤、防汛、耕种、灌溉、排水等设施,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合同到期时,受让方应当自行负责杂草及秸秆的离田清理工作,不得出现任何原因的燎荒行为,由受让方投入的地上物及生产设施必须自行清除,逾期未清理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所有权归出让方无偿所有,出让方可自行处置 6、此标的不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种植补贴。 7、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亲自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地块交接时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若面积误差超出或不足绝对值 3%以内,以双方共同确认的面积进行结算(需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测绘结果若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误差在3%(包含3%)以外测绘费用由出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竟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8、交易期间出让方如有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受让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出让方将按收回土地面积无息方式返还受让方所缴纳的剩余年限的租金、保证金及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将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认) | ||
受让方条件 | 无 | ||
现场查勘联系人 | 刘晓飞 | 联系电话 | 15842708221 |
竞价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内提交受让资料、交纳保证金(于2025-07-01起,第十个工作日下午四点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购买资格及签署本须知,即视为意向受让方之前已完全知晓本标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 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出让方所提供的资料介绍以及按现状转让无异议,完全接受对受让方的要求和相关条款。(为确保春耕期生产顺利进行,每年3月1日至5月1日,耕地流转交易公告期可调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以项目公示内容为准。)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1)竞买人为个人或单位的,均可选择电汇、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一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缴。(2)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3)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汇款凭证或网上银行支付界面中的备注、用途、附言栏内准确填写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沈阳农交中心上述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四、网络竞买成功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竞买结束后凭保证金收据 5 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退还。竞投保证金退还需报名人提供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五、网络报价流程须知如下:网络竞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分为两种报价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1)自由报价阶段期限,从2025-07-01 08:30:00至2025-07-08 15:00:00,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底价),即为有效报价。(2)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 2 分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该标的的受让方,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标的受让方,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六、产权出让信息发布期间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沈阳农交中心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或指导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沈阳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意向受让方报价直接签约,意向受让方未报价的,沈阳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七、竞买人以最高报价成功后,及时按所报价格及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办理交割手续。八、竞买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全程不报有效价格且所有竞买人不报有效价格;(2)竞买成交后,经转让方书面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出方签订转让合同的;(3)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时间将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沈阳农交中心指定账户的。九、沈阳农交中心免责情形:(1)本次网络报价活动按现状进行处置,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该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2)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动态报价大厅综合厅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3)由于竞买人遗忘或丢失账户信息、密码、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十、本项目成交后的产权(资产)交接、变更过户等手续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及其他有关方根据公告及合同约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沈阳农交中心不代扣有关各方应缴纳的税费。十一、沈阳农交中心严格遵循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网络报价交易活动。十二、沈阳农交中心有权对本须知进行解释。附件二:本次网络报价交易基本内容标的名称: 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674亩土地出租项目底价:155020 元竞价阶梯:1550元特别提示:一、请竞买人按网站规范要求自主登录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二、竞买人应严格遵照约定的网络报价时间参与报价,因报价人原因造成报价不及时或失效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请切勿错过时机;请竞买人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三、若发生项目暂停或中止情况,沈阳农交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尽责告知义务。 |
竞价公告
附件二:本次网络报价交易基本内容 标的名称: 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674亩土地出租项目底价:155020 元竞价阶梯:1550元特别提示:一、请竞买人按网站规范要求自主登录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二、竞买人应严格遵照约定的网络报价时间参与报价,因报价人原因造成报价不及时或失效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承担,请切勿错过时机;请竞买人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三、若发生项目暂停或中止情况,沈阳农交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尽责告知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