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2025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2025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2025】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新野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2025年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25-35
2.3建设地点:新野县沙堰镇、溧河铺镇
2.4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与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土壤培肥工程)。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填报上级相关平台数据、图斑校核、上图入库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工程施工前准备、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验收、竣工验收和结算、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对本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同时配合审计等工作);
第三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配合业主单位对年度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资金方面的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与承包人核对、施工图预算审核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过程控制(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进行审核)、参加工作例会和其他跟踪控制工作需要参加的会议、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政府审计时配合解释等工作。
第四标段: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服务,包括原材料检测、相关设施设备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外观质量检测,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全过程把控,完工后对项目内全部工程逐一进行验收,并收集汇总全过程检测、验收、管理等档案资料,按业主要求提交检测报告、县级验收报告、全过程管理资料等内业资料,同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验收、审计等工作。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服务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四标段: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上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机械电气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
(1)拟派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第三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第四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员工(同时具有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执业单位为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点要求。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上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
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权利义务分配、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3%80%8A%E8%AF%9A%E4%BF%A1%E5%BA%93%E7%94%B3%E6%8A%A5%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F%BC%8C%E4%BC%81%E4%B8%9A%E5%8A%9E%E7%90%86%E8%AF%9A%E4%BF%A1%E5%BA%93%E4%B8%8D%E6%94%B6%E5%8F%96%E4%BB%BB%E4%BD%95%E8%B4%B9%E7%94%A8%EF%BC%8C%E4%B8%8D%E9%9C%80%E6%90%BA%E5%B8%A6%E5%8E%9F%E4%BB%B6%E5%88%B0%E5%8D%97%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BF%9B%E8%A1%8C%E5%AE%A1%E6%A0%B8%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5%8A%9E%E7%90%86%E5%85%A5%E5%BA%93%E6%89%8B%E7%BB%AD%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A5%E5%90%8D%E7%9A%84%EF%BC%8C%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E8%AF%9A%E4%BF%A1%E5%BA%93%E6%B3%A8%E5%86%8C%E8%BF%87%E7%A8%8B%E6%97%A0%E9%9C%80%E4%BA%BA%E5%B7%A5%E5%AE%A1%E6%A0%B8%EF%BC%8C%E6%89%80%E6%9C%89%E8%B5%84%E6%96%99%E6%8F%90%E4%BA%A4%E5%90%8E%E5%8D%B3%E5%8F%AF%E5%A4%87%E6%A1%88%E9%80%9A%E8%BF%87%EF%BC%8C%E5%B9%B6%E5%AF%B9%E5%A4%96%E7%BD%91%E5%85%AC%E7%A4%BA%E3%80%82%3C/p%3E%3Cp%3E4.2%E5%8A%9E%E7%90%86%E6%A0%87%E8%AF%81%E9%80%9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CA%E9%94%81%E6%95%B0%E5%AD%97%E8%AF%81%E4%B9%A6%3C/p%3E%3Cp%3E%E6%8A%95%E6%A0%87%E4%BC%81%E4%B8%9A%E9%A1%BB%E5%85%88%E5%8A%9E%E7%90%86%E6%A0%87%E8%AF%81%E9%80%9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8%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E%9E%E4%BD%93%E9%94%81%E4%B9%8B%E5%90%8E%EF%BC%8C%E5%87%AD%E5%85%B6%E5%AE%8C%E6%88%90%E4%BC%81%E4%B8%9A%E8%AF%9A%E4%BF%A1%E5%BA%93%E6%B3%A8%E5%86%8C%E5%90%8E%EF%BC%8C%E6%96%B9%E5%8F%AF%E5%9C%A8%E7%BD%91%E4%B8%8A%E5%8A%9E%E7%90%86%E6%8B%9B%E6%8A%95%E6%A0%87%E7%9B%B8%E5%85%B3%E4%B8%9A%E5%8A%A1%E3%80%82%E6%A0%87%E8%AF%81%E9%80%9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CA%E9%94%81%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8%AF%B7%E5%8F%82%E8%A7%81%E5%8D%97%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9%A1%B5%E9%9D%A2%E7%9B%B8%E5%85%B3%E5%BC%95%E5%AF%BC%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4.3%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7%BC%B4%E7%BA%B3%3C/p%3E%3Cp%3E%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5%85%81%E8%AE%B8%E8%BD%AC%E8%B4%A6%E3%80%81%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4%BF%9D%E5%87%BD%E3%80%81%E4%BF%9D%E8%AF%81%E9%87%91%E5%85%8D%E7%BC%B4%E3%80%81%E4%BF%9D%E8%AF%81%E9%87%91%E5%87%8F%E5%8D%8A%E7%BC%B4%E7%BA%B3%E3%80%81%E6%89%BF%E8%AF%BA%E5%87%BD%E4%BB%A3%E6%9B%BF%E6%8A%95%E6%A0%87%E4%BF%9D%E8%AF%81%E9%87%91%E4%BA%94%E7%A7%8D%E6%96%B9%E5%BC%8F(%E4%BB%BB%E6%84%8F%E7%AC%A6%E5%90%88%E5%85%B6%E4%B8%AD%E4%B8%80%E7%A7%8D%E5%8D%B3%E5%8F%AF%EF%BC%89%E3%80%82%3C/p%3E%3Cp%3E%EF%BC%881%EF%BC%89%E8%BD%AC%E8%B4%A6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提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 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3日8:00时至2025年11月13日9:30时。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C/p%3E%3Cp%3E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新野分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8、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 15672779650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 13849189693
北京CA办理/延期:13592063736 15203873681
深圳CA办理/延期:15538830100
招标人:新野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中兴路中段
联系人:靳晓东
联系电话:150366007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街道仲景路长安一号写字楼A座4楼01室
联系人:杨晓丹
联系电话:15837752014
监督机构:新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中兴路中段
联系人:苏跃风
联系电话:1763439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