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2025-02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区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实施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原文:
| 1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报价的。(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现文:
| 1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1.报价确定且不高于预算金额;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报价的。(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5)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四章 评审-三、评审程序-5.详细评审
原文:
| 总体设计方案(二) (8.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现文:
| 总体设计方案(二) (7.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原文:
| 安全设计方案(二) (8.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现文
| 安全设计方案(二) (7.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原文:
| 技术培训方案(二) (8.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现文:
| 技术培训方案(二) (7.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原文:
| 售后服务方案(二) (3.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现文:
| 售后服务方案(二) (6.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其他或无响应,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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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天府路1号2号楼5楼
联系方式:3862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119、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瑜(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119、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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