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防洪排涝整治提升工程(第三方检测)【已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2410-440309-04-05-709742015)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龙华区防洪排涝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410-440309-04-05-70974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龙华区防洪排涝整治提升工程(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2410-440309-04-05-709742015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30 09:00:00 至 2026-01-19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9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15 11: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龙华排水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锦鲤大厦15楼 | |
| 经办人 | 钟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28129099转821 | |
| 电子邮箱 | 1492023408@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陈工 | |
| 办公电话 | 15019760644 | |
| 手机号码 | 15019760644 | |
| 电子邮箱 | hlsz@hlcec.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了贯彻《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华区防洪排涝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龙华发改立项〔2024〕43 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上述工程的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第三方检测招标工作内容:1、土钉、边坡锚杆、抗浮锚杆、旋喷桩、灌注桩(钢筋混凝土)、竖向承载搅拌桩、素混凝土桩、地基承载力(渠道、箱涵、管道、检查井、挡墙地基承载力检测)、基坑喷射混凝土(C25厚80)、基坑肥槽回填及箱顶覆土、箱体顶板侧墙混凝土浇筑构建、道路工程、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砂浆、预拌砂浆、砂、水泥、碎石、光圆钢筋、带肋钢筋、型钢、砖、土、石粉渣、水泥稳定材料、沥青、止水带、混凝土管材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2、配合工程参建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项目最终检测项、内容及频次以现场实际进场批次、竣工验收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增加检测内容、检测次数,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39.7126万元 |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9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检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计量认证CMA)证书(证书认证的检测项目应包含本次招标资质的主要检测项目及管道相关检测项)。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必须含有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资质;3、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必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检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拟派) |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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