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芦台街道大陈社区信鸽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营权招标(招标编号:TJRD-2025-055)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宁河区芦台街道大陈社区信鸽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营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大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宁河区芦台街道大陈社区信鸽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营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河区芦台街道大陈社区信鸽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营权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河区芦台街道大陈社区信鸽农业产业园二期项目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法不需要微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微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被取图,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同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及联系电话并与联系。注①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②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3日14时0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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