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 08315980776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14栋附49号 | 18684095265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含风机房、尾气处理、纯水站、转换器、焚硫炉、机柜间、纯水配电间、罐区、干吸、管架、循环水池、门卫室、水质检测站、维修及备件库、消防站、围墙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68649490.80 | 68649490.80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5-11-05 | 2025-10-15 | 2026-07-12 | 2026-07-12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含风机房、尾气处理、纯水站、转换器、焚硫炉、机柜间、纯水配电间、罐区、干吸、管架、循环水池、门卫室、水质检测站、维修及备件库、消防站、围墙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 | 按合同执行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孙建军 | 二级建造师(川2512018202008431) | 李晨浩 | 二级建造师(川2512020202200448)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项目描述 |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设一套年产 60万吨硫磺制酸装置,总占地面积54406.1平方米,包括焚硫、转化余热回收、干吸、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硫酸储存等主体装置,并配套循环水站、纯水站、供配电系统、自控仪表等公辅装置,总投资44988.26万元;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具体各单位工程工期详见合同附件1: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工期表; 2.4:招标范围:年产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含风机房、尾气处理、纯水站、转换器、焚硫炉、机柜间、纯水配电间、罐区、干吸、管架、循环水池、门卫室、水质检测站、维修及备件库、消防站、围墙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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