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漯河市郾城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农田水利机井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5-14 | |||||||||||||||
2、项目名称:2025年漯河市郾城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农田水利机井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66,000.00元 | |||||||||||||||
最高限价:86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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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项目概况:2025年漯河市郾城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补助资金农田水利机井设施维修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漯河市郾城区7个镇办(街道)农田水利机井设施维修服务(机井断电排查及修复,机井内杂物抓捞及洗井,机井内管道更换及水泵修复)。5.2 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5.4.质保期:按国家规定执行。5.5.工期:45 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响应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21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将已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用的收取:4.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4.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西段 | |||||||||||||||
联系人:贺先生 | |||||||||||||||
联系方式:135138595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紫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 A 座2405 室 | |||||||||||||||
联系人:姚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99988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69998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