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助理服务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 | 31320000585597788C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0号国泰新金融大厦1幢1901-1906室 | 48.7(均分制) | 80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法律顾问助理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涉及市司法局相关部门的法律服务,成交单位的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应当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在指定地点办公;办理市司法局日常法律事务,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并提供意见建议;办理或协助办理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 服务要求: (1)苏州市司法局结合具体法律服务需求,从成交的一家供应商提供的备选人员中确定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助理。 (2)成交单位的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应当按照市司法局工作作息时间要求在市司法局指定地点办公。 (3)办理市司法局相关处室的日常法律事务及相关的行政事务,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并提供意见建议。 (4)办理或协助办理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桂林、姚晴霞、刁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金额为120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司法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梓街429号
联系人:卢汉杰
联系电话:0512-68830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阳澄湖东路168号241-202室(苏州恒泰招标公司)
联系人:樊亚男、蔡艳平、胡玲玲
联系电话:0512-6272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亚男、蔡艳平、胡玲玲
电话:0512-6272882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