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民政局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废标公告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民政局的委托,就虞城县民政局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民政局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54;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98号 ;
建筑规模及内容:对虞城县站集镇、杜集镇等10所乡镇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
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控制价:4613373.79元(其中:规费为 148908.10元;税金为 380920.79 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119817.45 元;暂列金额为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83000 元;分部分项工程费为 3823926.07元;措施费为56801.38 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27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废标原因: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本次评标需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而电子评标系统中录入的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均与招标文件数据不一致,导致其中一家公司的投标报价超出电子评标录入的招标控制价,此公司的投标报价不得作为有效报价进行报价得分计算,使计算机计算的各种得分均出现错误,且电子评标系统中录入的数据无法更改,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项目废标。
五、否决投标企业:
序号 | 投标企业 | 废标环节 | 废标原因 |
1 | 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声明函不符合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要求;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必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申请函不符合小微企业申请要求; |
2 | 承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3 | 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声明函不符合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要求;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必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申请函不符合小微企业申请要求; |
4 | 河南钊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
5 | 河南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文件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投标文件未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 |
6 | 河南国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声明函不符合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要求;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声明函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要求;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必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要求; 申请函不符合小微企业申请要求; |
7 | 河南宇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签字;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未签字;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 投标函及附录未签字;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没有签字; |
8 | 河南正子东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未提供项目经理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的黑名单查询结果; 未提供项目经理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黑名单查询;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3.5 信誉要求“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查询页; 未提供项目经理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黑名单查询结果; 未提供项目经理在河南省建筑监管平台黑名单查询结果; |
9 | 河南赤正建设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未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10 | 河南渠工建设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
| 未列明资料上传主体库位置; 未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主体库资料上传位置;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明主体库涉及资料上传位置(P28);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列明资料上传主体库位置; 未列明主体库资料 上传位置; |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公示期: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1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民政局
地 址:虞城县庐山路西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0-31225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水科路30号十二层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7739014523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地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0-3128076
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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