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00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2.4招标范围:为“两院一中心”二期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质子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2.5服务期限:具备控评验收条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驻本项目团队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必须为投标人职工。其中,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项目组团队人员的资格证件及其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即质子治疗系统)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预评批复或控评批复);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豫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3601090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0、86258832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监督部门: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业三路1号中原医学科学城8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1-6808810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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