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莲花洞水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R勘察R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莲花洞水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名称)R勘察R设计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前开展彭州市莲花洞、冷浸沟水库改造提升工程2个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_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_,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R本标段技术标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进行评审。
R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彭州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成都彭州市;
2.2建设规模:库区清淤,整治水库的放空泄水洞和闸门,新建溢洪道闸门,大坝安全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等;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①提交成果文件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彭州市莲花洞水库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后按照专家意见在发包人限定期限内对报告修改完善,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提交初步设计最终成果;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彭州市莲花洞水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送审稿,经审查后按照专家意见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对施工图修改完善,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提交施工图最终成果,并在组织审查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②服务期: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并配合完成审计结算资料送审工作为止。
2.4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设计工作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阶段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图纸编制、概算书编制(不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R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__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__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R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_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__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R不提供;
□提供: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R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近 3 年R已完成 R正在实施 R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3 年01 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水利类工程勘察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设计资质单位:近 3 年R已完成 R正在实施 R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3 年01 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水利类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1 月04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链接])(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见面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11月25日 09 时 3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链接]),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不见面开标)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链接]、[链接])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彭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28-8370613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彭州市水利工程和水资源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丹景山镇丹景路260号 | 地址: | 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1栋1单元6层601号 |
邮编: | 610000 | 邮编: | 610000 |
联系人: | 郑老师 | 联系人: | 赵老师 |
电话: | 028-83836011 | 电话: | 028-663399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2026年11月03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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