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JL0000G251231004001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5】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君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2.2建设地点:发展乡发展村、发达村、发明村、发展村良种场、平安镇和平村、太平村、民族村、安平村、永平村、建民乡建功村、建发村。 2.3项目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
旱田田块整治1873.92亩,水田格田改造414.36亩,田埂21.402km,田块岸坡防护4.848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渠道衬砌2.535km,排水沟护砌6.63km,新建建筑物125座,其中:圆涵89座,方涵14座,过水路面17座,水闸1座农道桥4座。
(3)田间道路工程
修田间道路0.638km,全部为生产路(砂石路面)
(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 39777.70亩。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02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12月31日,总工期332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15.6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09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满足下列要求任意一项:
①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配备监理员2人,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F%BC%88%E6%9C%AC%E9%A1%B9%E7%9B%AE%E5%8F%AA%E6%9F%A5%E9%AA%8C%E6%89%BF%E8%AF%BA%E4%B9%A6%EF%BC%89%3Cp%3E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EF%BC%89%E6%9F%A5%E8%AF%A2%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7%90%86%E4%BA%BA%E5%8F%8A%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98%AF%E5%90%A6%E5%AD%98%E5%9C%A8%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5%A6%82%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4%B8%A5%E7%A6%81%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9B%EF%BC%88%E6%9C%AC%E9%A1%B9%E7%9B%AE%E5%8F%AA%E6%9F%A5%E9%AA%8C%E6%89%BF%E8%AF%BA%E4%B9%A6%EF%BC%89%3Cp%3E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6%E5%B9%B401%E6%9C%8807%E6%97%A509%E6%97%B600%E5%88%86%E8%87%B32026%E5%B9%B401%E6%9C%8814%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3Cp%3E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踏勘现场:否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监督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庆安县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9997578013
代理机构:黑龙江君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世纪路北、天津大街东溪水湾D5栋3单元5层3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796639737*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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