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FJJH-CG-202511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8.65万元,招标人为泉州市
自来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度春节和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正在经营的超市面积
不少于1500平方米(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投标人必须在距离供水大厦(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760号)8公里以内要有
实体店,以百度地图截图为准。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0时00分到2025年12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9日前(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公司或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资料费(300元)交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1、项目编号:FJJH-CG-2025111
2、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正在经营的超市
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投标人必须在距离供水大厦(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760号)8公里以内
要有实体店,以百度地图截图为准。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9日前(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资料费(300元)交至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9:00(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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