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178
二、项目名称:新津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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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格源新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1501号-226号 | 1,590,000.00元 | 99.1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格源新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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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990000 | C079900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新津区镇街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标准站监测数据服务 | 成都市新津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次数据服务采购涉及的6个标准空气站,包括:各子站所有监测仪器、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站房的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等,运维情况必须接受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或以上单位委托的社会机构开 | 本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年度合同期满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签订次年合同。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站点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采购人尚未明确设备安装位置的,期限顺延),自供应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服务期。 | (一)运行维护工作目标 必须建立完善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 9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加鼎(采购人代表)、袁峰、王保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费率标准下浮41%收取, 计算方式如下:【成交金额(0-100万)*1.5%+(100-500万以内)*0.8%+(500-1000万以内)*0.45%】*59%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6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79.5万元;2.计划备案编号:51011825210200004469;3.监督部门:新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武阳西路16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12号
联系方式:028-82530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交流中心3栋7层
联系方式: 028-867178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 028-86717818-0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