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承销佣金(费率)上限为总发行额的2‰(含),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5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受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CF-007。
2.3承销费率:年承销佣金(费率)上限为总发行额的2‰(含)。
2.4项目概括: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服务机构。
2.5服务范围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及债券存续期内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6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
2.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8债券性质:公司债券
2.9发行规模及期限: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2)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
2.10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附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及其他
4.1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4.3售价:300元/套,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