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中天仕名AB地块 (2022-23号地块)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

徐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1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中天仕名AB地块(2022-23号地块)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中天仕名AB地块(2022-23号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徐政服投备〔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中天仕名AB地块(2022-23号地块)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1.2建设规模:

徐州市2022-23号地块位于徐州市泉山区,西邻三环西路、北临民康路、东靠雁山路、南接矿山路。总用地面积104766㎡,总体容积率1.93,拟规划打造集改善型住宅、社区商业、社区服务中心等设施于一体的高品质地铁资源开发项目。

项目南地块拟建总建筑面积111386.67㎡,其中地上计容面积77387.50㎡(不计容面积9000.97㎡),地下建筑面积24998.20㎡,包括:1-12#住宅楼、29#配套楼、地下车库、S1-3#商业配套用房等,其中1-7#住宅楼为17层、8#住宅楼为22层、9#住宅楼为26层、10-12#住宅楼为17层、29#配套楼为2层、地下车库为-1层、S1-3#商业配套用房为2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4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00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施工工期:自具备开工之日起至竣工备案955日历天。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含配套建设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审查、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配合特行验收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除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之外,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装饰工程等);精装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售楼处及社区大堂、地下会所及住宅公区、架空层、电梯轿厢、地库光厅、地库坡道及地库玄关美化等室内空间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如有));专项设计(人防平战转换预案及施工图设计、立面控制手册、装配式方案及拆分图、装配式构件深化图设计、绿色建筑及节能设计、交通设施设计、地下车库分色划线深化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建筑楼宇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三网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设计、红线内热力方案及深化图设计、基坑支护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红线内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道路、给水、雨污水、综合管网等)、幕墙深化施工图设计、门窗/栏杆/雨棚/百叶深化施工图设计、保温深化设计、防火门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图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整体施工过程跟踪服务(含配合建筑施工图纸报审、施工图纸会审、实施阶段的设计审核、现场服务、验收);设计过程咨询(含设计优化)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及技术咨询、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竣工图审查、各类销售/交付合同附图等,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临时用水及临时用电的手续办理和施工、施工许可证办理、物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服务及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等。具体包含本项目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水、临电工程、临时设施、其它三通一平(包括不限于临时围墙、临时围挡、看房通道);土建施工(含人防工程)、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含外立面及幕墙施工)、泛光照明、门窗、外墙保温、红线内热力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三网工程、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铺装、亮化、标识标牌、围墙)等工程;售楼处、地下会所、样板间及其他公共区域精装修等所涉及的施工内容。以及与发包人单独发包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服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详见技术标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设备采购:施工范围内的电梯、风水电设备、智能停车设备(含充电桩)及系统等。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移交、保修服务等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设计业绩无需提供)。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设计、监理业绩无需提供)。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监理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3.4.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10投标保证金递交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6 11 日至20257 15 9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7 15 930

5.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5.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办法具体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2.3.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7分

2.3.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2.3.1

项目管理机构

1分

2.3.1

工程业绩

1分

2.3.1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评标细则:本工程分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1、第一阶段评审:

1.1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1.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几名的有效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有效投标人指通过资格审查且《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不低于4.2分的投标人);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第一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设计管理方案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设计管理方案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一阶段入围的投标单位名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并计算得分(仅针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入围第二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工程总承包报价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2.2 第二阶段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7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第7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选取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如投标价相同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并据此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不足7名的则全部推荐。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取消相应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当因评委评审中计算出现错误的,需重新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项目管理机构:1分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 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0.5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5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0.5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5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用纸质书写,共2题,每题1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

注:(1)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7月16日10:30到达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本工程答辩,答辩分作 0 分处理。

(3)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2、评分标准(1-8项):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本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等。

3

项目管理机构(1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

(1)施工方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1名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满足要求得0.5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配备至少包括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名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类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满足要求得0.5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1.评分以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为准,未取得注册或超出有效期不得分。

2.凡涉及评分人员,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上链接,无法在平台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信息为准。

4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0.5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不小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设计业绩无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

市场信用评价得分(6分)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为6。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

信用分以投标人房建信用评价结果得分为准。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得分按照联合体施工方信用分较高者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zdtjt.com/index.html)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彭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70号苏豪时代广场A座-2-395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邮编:221000

邮编: 221000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 李工

电话:0516-80805235

电话: 0516-83289817

2025年 6 月11 日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