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颐养院社会化运营项目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10FJ-23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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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10FJ-23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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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颐养院社会化运营项目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20850-04-02-2822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投资人为湖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文旅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荆门市颐养院社会化运营项目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适老化改造,包含装饰装修改造、设备采购、室外景观提档等项目。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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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为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工程施工内容;协助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01 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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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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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或装修类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近5年承接过1项单项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同时,近5年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5)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5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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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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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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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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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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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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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