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柳沟向阳村段防洪砌护及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柳沟向阳村段防洪砌护及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己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柳沟向阳村段防洪砌护及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概算总投资551.13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统筹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2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自治区统筹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151.13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只用于工程建设和劳务报酬发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向阳村、红阳村;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沟道治理总长1828m,护岸单侧砌护总长2005m,新建截墙14座,翻建陡坡2座。
2.3 建设期限:21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4.3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或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508994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联系人:马洪泽
电 话:0951-509600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榕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玺云台30号楼801室
联 系 人:李楠
电 话:17309580720
2025年10月23日
[A6403000141100173001001]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红柳沟向阳村段防洪砌护及沟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一标段.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