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彩钢瓦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SSLXFZD-2025-0632-C002
项目名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彩钢瓦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3476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3476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1.1、采购需求:择优选定一家单位,完成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彩钢瓦更换项目。
1.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隆阳中队:拆除器材库、食堂及综合楼原屋面彩钢夹芯板并更换为树脂瓦(涉及三栋建筑物)、更换雨落管;保护性拆除综合楼屋顶太阳能待屋面瓦更换完毕后恢复安装太阳能。
(2)昌宁中队:拆除车库、食堂、库房及综合楼原屋面彩钢夹芯板并更换为树脂瓦(涉及两栋建筑物)、更换雨落管,保护性拆除综合楼屋顶太阳能待屋面瓦更换完毕后恢复安装太阳能;拆除综合楼檐口原有石膏板吊顶并更换为铝扣板吊顶。
(3)龙陵中队:拆除车库、食堂、库房及综合楼原屋面彩钢夹芯板并更换为树脂瓦(涉及两栋建筑物)、更换雨落管,保护性拆除综合楼屋顶太阳能待屋面瓦更换完毕后恢复安装太阳能;拆除综合楼檐口原有石膏板吊顶并更换为铝扣板吊顶。
项目实际内容以第三方造价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明细为准。详见另册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隆阳、龙陵、昌宁中队彩钢瓦更换项目工程量清单。
2、项目工期
2.1、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一次性通过完工验收,工作进度应满足采购人整体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2.2、质量保修期:通过竣工验收后2年,要求在质保期内无条件进行维修和保养。
3、项目地点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隆阳中队(隆阳区太保路保山宾馆住宅区南侧)、龙陵中队(龙陵县热泉路)、昌宁中队(昌宁县田园镇南小区武华路134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人对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
5、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及说明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协商拟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一次性通过完工验收,工作进度应满足采购人整体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满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应提供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3.3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须提供信誉要求的书面承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承诺函。3.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不组建联合体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方式: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方式:携带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盖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现场报名并获取文件。介绍信相关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2.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3.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箱 844974576@qq.com进行报名,请将申请人报名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发送到邮箱获取报名表,填写后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等资料一起快递到采购代理公司(不接收到付,请勿投递到快递站)。联系人:罗老师,0871-65955210,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楼203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2楼2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大写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53050189533800000645
银行行号: 105731001084
注意:
2.1、磋商申请人如采用电汇形式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均可;提供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的,应办理网查功能,提供查询码,请申请人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办理的包含信息发送到报名邮箱(844974576@qq.com),由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核验。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2%80%9D%E5%8F%8A%E2%80%9C%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www.cebpubservice.com/%EF%BC%89%E2%80%9D%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8B%A5%E4%B8%A4%E4%B8%AA%E7%BD%91%E7%AB%99%E5%8F%91%E5%B8%83%E7%9A%84%E4%BF%A1%E6%81%AF%E4%B8%8D%E4%B8%80%E8%87%B4%EF%BC%8C%E4%BB%A5%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5%8F%91%E5%B8%83%E7%9A%84%E5%86%85%E5%AE%B9%E4%B8%BA%E5%87%86%E3%80%82%E6%9C%AA%E7%BB%8F%E9%87%87%E8%B4%AD%E4%BA%BA%E6%88%96%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9%A6%E9%9D%A2%E8%AE%B8%E5%8F%AF%EF%BC%8C%E4%BB%BB%E4%BD%95%E7%BB%84%E7%BB%87%E6%88%96%E4%B8%AA%E4%BA%BA%E4%B8%8D%E5%BE%97%E8%BD%AC%E8%BD%BD%E6%88%96%E9%83%A8%E5%88%86%E8%BD%AC%E8%BD%BD%E5%85%AC%E5%91%8A%E5%86%85%E5%AE%B9%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8F%8A%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F%9D%E7%95%99%E5%AF%B9%E9%9D%9E%E6%B3%95%E8%BD%AC%E8%BD%BD%E8%A1%8C%E4%B8%BA%E8%BF%BD%E7%A9%B6%E6%B3%95%E5%BE%8B%E8%B4%A3%E4%BB%BB%E7%9A%84%E6%9D%83%E5%88%A9%E3%80%82%3Cp%3E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以中标金额为基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4〕58号规定计取(不上浮、不下浮);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延长线594号
联系方式:包助理,0875-2199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开区春漫大道80号火炬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方式:王老师,0871-65955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助理
电 话: 0875-2199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