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50710080246-9074
原合同编号:KC-20250710080246-9074
二、合同名称:KC-20250710080246-9074
原合同名称:KC-20250710080246-9074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7-230001-049382
四、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环城公路21号
联系方式:13946595170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彩云街1号
联系方式:18704647654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支付款项选择错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辆) | ¥1,504.21 | ¥1,504.21 | 车辆保险(黑KA095警) |
合同金额:1,504.21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零肆元贰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08日
履约地点:新兴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2025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