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专用配件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51206-1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专用配件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供应商对清单中所有产品统一报出投标折扣,折扣不高于100%,投标折扣超过100%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汽车专用配件包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年度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将分批次采购。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在5个自然日内保质保量送货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审前六个月内);②评审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③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网址为:https://***/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以U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nanjing.gov.cn/)和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nctc.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nanjing.gov.cn/)和南京交通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nctc.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8.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EF%BC%89%E2%80%98%E5%8D%97%E4%BA%AC%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8%AF%9A%E4%BF%A1%E6%A1%A3%E6%A1%88%E2%80%99%E7%B3%BB%E7%BB%9F%E9%93%BE%E6%8E%A5%E6%89%93%E5%BC%80%E7%B3%BB%E7%BB%9F%E9%A1%B5%E9%9D%A2%EF%BC%88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EF%BC%89%E7%99%BB%E5%BD%95%EF%BC%88%E6%9C%AA%E6%B3%A8%E5%86%8C%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85%88%E7%82%B9%E5%87%BB%E2%80%98%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7%82%B9%E8%BF%99%E9%87%8C%E2%80%99%E5%B9%B6%E6%8C%89%E8%A6%81%E6%B1%82%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F%BC%89%EF%BC%8C%E7%84%B6%E5%90%8E%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2%80%9D%E6%A8%A1%E5%9D%97%E9%A1%B5%E9%9D%A2%E7%82%B9%E5%87%BB%E2%80%9C%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6%89%93%E5%8D%B0%E2%80%9D%E4%B8%8B%E8%BD%BD%E6%9C%AC%E5%8D%95%E4%BD%8D%E4%BF%A1%E7%94%A8%E8%AE%B0 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交通技师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宣义路168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25-84368791 13814079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电话:张薇025-84207240、025-83616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25-84207240、025-83616261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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