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现委托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组织招标。
1.1 招标内容
1.1.1 项目名称:某工程状态预置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
1.1.2 项目编号:ZC25BXN0207
1.1.3 竞争方式:公开招标
1.1.4 项目概要情况:
1.1.4.1 包号:01
1.1.4.2 招标内容:(1)完成状态预置系统的施工设计、采购与集成、厂内测试、包装运输、外场调试、现场安装与调试等;(2)完成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施工设计、采购与集成、厂内调试与检验、现场安装与调试等内容;(3)配合完成某工程联合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某工程状态预置系统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技术任务书》。
1.1.4.3 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663万元(含税价)。
1.1.4.4 完成时限:
a.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审查;
b.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状态预置系统施工设计评审;
c.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主要外购件(控制器、驱动器)采购合同签订;
d.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数据库管理系统详细设计评审;
e. 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状态预置系统出厂验收;
f. 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数据库管理系统出厂验收;
g. 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状态预置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现场安装;
h.根据某工程联合调试计划,配合完成各系统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1.1.4.5 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
说明: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招标内容和数量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1.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6 未从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1.2.2.2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
1.2.3 其他要求
1.2.3.1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3.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为‘禁止参加全军装备采购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录(处罚期内)。
1.2.3.5 2020年1月1日(以合同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项高精度伺服电机控制业绩,角度控制精度不低于0.02°或者位移控制精度不低于0.05mm。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标的页、技术指标页(或其他体现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合同签字页、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
说明:1.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内。如投标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延长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1日起到2025年11月1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方式
中招联合平台(www.365trade.com.cn)线上报名,招标文件线下现场领取。
1.4.3 领取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1.4.4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1.4.5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将“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完成付款后,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时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1.5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5.3 保密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1.5.5 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1.5.6 ①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截图;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③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生效范围为全军范围)”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6.1 投标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6.4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6.5 开标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83681569
纪检监督:唐女士 联系电话:1389017398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绵阳办事处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绵阳办事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政编码:621000
联 系 人: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17711408435、13548343504
传 真:0816-8755026
电子信箱:gyxnmy@cntcidc.com
询问受理部门: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联系电话:17711408435、13548343504
电子信箱:gyxnmy@cntcidc.com
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83681569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6-2462306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该联系人反映情况。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编号(ZC25BXN0207)查询,点击“我要参与”。
3、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
4、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支付完成后,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投标文件。现场领取时须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请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6、领取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二、标书款
1、标书款:200元。
2、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注:项目实际业务往来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操作(详见公告代理机构信息),项目标书款发票及后期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均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开具。
三、其它事项
1、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某单位(招标人):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本人 (姓名、职务) 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其权限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委托书于签署之日生效,特此委托。
| 授权代表 (签字): |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授权代表部门: |
| 授权代表职务: |
|
|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身份证号码: |
(证件复印件附后) |
|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 ||
| 日 期: | 20××年××月××日 | ||
备注:
1.文中“法定代表人”相关表述,均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若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
附件2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 方:某单位(招标人)
乙 方:×××××××××××(投标人)
为保证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顺利进行,各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承担保密义务,确保项目安全。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军队有关保密要求,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配备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等保密条件。
二、严格按照国家、军队保密规定,使用、保管甲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对图文资料、数据信息等衍生品采取同样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已知悉保密协议内容,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和有关规定,承诺将承担保密责任、履行保密义务。
四、对所获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不传播、不扩散至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个人,并严格控制知悉项目信息的人员范围。
五、未经甲方审查批准,不得在互联网、通信媒体等发布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私自对外宣传、报道。
六、涉嫌发生失泄密事件,乙方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全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案件)或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年××月××日

附件3 声明函
声 明 函
某单位(招标人):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二)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我单位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其他:(如有)。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20××年××月××日
20250717074844674078822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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