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603901001
二、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分包编号:Z1310002603901001-4 分包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廊坊市凯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廊坊市广阳区万向城小区8-1-501 | 148,359.99 | 91131003MA07K3YL97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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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谢靠磊(主任)、李昱霖(采购人)、王翠敏、吴国华、裴建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
- 地址:廊坊市
- 联系方式:刘书通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联系方式:0316-29206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 电话:0316-2920613
附件: 公示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603901001-4
公示内容:
标段: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 |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9:00 |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9月30日 |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
1.中标(成交)供应商(服务类项目)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1 | 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 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 廊坊市公安局物业服务项目-A包市局机关物业服务、B包刑侦支队物业、C包巡警特警支队物业服务、D包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物业管理-4包 | 详见文件 | 合格 |
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廊坊市凯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响应 |
3.所有投标人总排名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排名 |
1 | 廊坊市凯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 |
2 | 廊坊市臻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 |
3 | 华鑫冀北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3 |
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河北合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均出现报价 计算错误,且对评标小组发出的澄清要求未做回应;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廊坊市公安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地址:廊坊市和平路58号 |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
联系人:刘书通 | 联系人:王真真 |
电话:0316-2333335 | 电话:0316-2920613 |
电子邮箱:lfsga@[链接] | 电子邮箱:417203073@[链接] |
6.其他公示内容: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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