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38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0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 ||||||||||||
1.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业绩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在相应位置经复核,在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中显示,业绩有2项符合要求。2.河南省中天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暗标清标时,系统显示,项目研究内容第6页第1章节共5处错误点:字体颜色设置不符合要求,为非标准黑色。经人工复核字体颜色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暗标部分得分予以恢复。 | ||||||||||||
3、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19时18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19856.00元。 3、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4、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0349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北京路农业大厦九楼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0889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7层1706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253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