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一、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
1.2.项目编号:ZZMC-2025-149
1.3项目内容:殷都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项目,详见遴选文件;
1.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科技类;二标段:文化艺术类;三标段:体育类
1.5遴选入围数量:各标段均不超过5家;
1.6服务期: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学年;
1.7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接受课后服务学生监护人承担。
注:每生每课时不得高于40元。
二、参选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依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审核同意书或已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3.1 《遴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 月 12 日—2025年 9 月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遴选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万和城幼儿园向东100米路北东侧大院内)
3.3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3.4 获取《遴选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1)参选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学审核同意书或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2)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留我方存档。如参选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我方有权拒绝其报名。拒绝参选人借用或挂靠他人单位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人遴选参选资格。
四、遴选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 9 月23日上午9:00分。
4.2 参选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万和城幼儿园向东100米路北东侧大院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项目联系事项:
遴选单位: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殷都区区直幼儿园南侧约80米
遴选单位:安阳市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安阳市殷都区文物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政府停车场对面
遴选单位:安阳市殷都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丹枫名居临街3楼
联系人:张文静
电话:0372-51397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安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祥云街万和城幼儿园向东100米路北东侧大院内
联 系 人:杜佳敏
电话:0372-39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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