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拐区白狐沟街道灾后重建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施工流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2002026081401002001)
1.项目情况: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招标方式 |
石拐区白狐沟街道灾后重建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 E1502002026081401002001 | 公开招标 |
2. 异常公告内容:
石拐区白狐沟街道灾后重建通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编号:E1502002026081401002001001)于2026年9月14日9 时30分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
第一信封经评审,1.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废标理由:投标文件915页4.4、“责任与兜底保障措施”是小三号字,不符合招标文件10.10第4条:正文部分(包含二级及以下标题)字体采用四号宋体的要求。
第二信封经评审,1.内蒙古麒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不满足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5条款:安全生产费用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安全生产费用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该固定金额进行调整。2.包头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费不满足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5条款:安全生产费用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安全生产费用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对该固定金额进行调整。
本项目最终经评审小组认定不满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特此公告!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链接])、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链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4.发布日期:2026年9月16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石拐区白狐沟街道办事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河滩沟
联系人:刘英鹏
电话:1554731134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鹏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A座
联系人:平培丁
电话:185047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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