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高山片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EPC(ESLF-202512SZ-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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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512SZ-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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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高山片区供水保障工程一期EPC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审批〔2025〕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洺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单位为来凤县凤洺水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
建设规模:维修山塘16口,维修拦河坝2座;水源地新建取水口集水池75座、维修扩建取水口7处、新建取水口提水泵站14座、新建三级泵站1座;新建一体化设备+蓄水池40座、维修蓄水池6座,新建输、配水管网长79.38 km。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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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该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运维、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63122506.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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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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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需提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20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水利工程中任一项的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完工或在建项目)。以上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类似业绩是指:水利工程中任意一项的工程总承包(EPC或F+EPC)、施工总承包的业绩、设计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或水利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水利行业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水利行业相应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缴费单位须是投标人单位或为投保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书面承诺函,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司公章)。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需由施工方担任。(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信誉要求,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 (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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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11至2025-12-31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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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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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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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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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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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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