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YF-2026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健身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比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参数“★钢材:国标Q235钢;满足现行强制国标GB19272-2024《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经国家批准的质量认证机构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含扫描件打印件),材料清晰完整,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现更正为“★钢材:国标Q235钢;满足GB17498-2008系列标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经国家批准的质量认证机构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含扫描件打印件),材料清晰完整,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询比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威 电话:1525539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禹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5522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