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月份向后推算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期在公告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申请。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用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代替上述查询结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 3.10 投标所用的资质项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企业的资质状况,并提供资质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网页结果需显示日期。 3.11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