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2#_#3#_#4#_@_@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勘察#_#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_#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监理#_#香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期)-检验检测#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特定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以实际发布公告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村庄内道路修建、集贸市场硬化等,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勘察,并出具合规的勘察报告。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村民出行。给水、排水等问题。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9.地点:香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特定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以实际发布公告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村庄内道路修建、集贸市场硬化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村民出行。给水、排水等问题。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历天。 9.地点:香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特定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以实际发布公告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村庄内道路修建、集贸市场硬化等,对以上内容进行工程监理。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村民出行。给水、排水等问题。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9.地点:香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 3.本项特定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以实际发布公告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给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雨水管网、村庄内道路修建、集贸市场硬化等,对以上内容进行工程检验检测。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提高我县人居环境,改善村民出行。给水、排水等问题。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时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标的数量:1项。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9.地点:香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_@_@1020800#_#340851200#_#1474000#_#510400#_@_@2026-10#_#2026-10#_#2026-10#_#2026-10#_@_@ #_# #_# #_# #_@_@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香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026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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