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地材、砂浆)招标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项目于2025年8月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遗,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现修改为: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现修改为: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秀山片区霍里山单元(Hxs13)印山东路与华山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施工项目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