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 2025 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
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48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 2025 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4.68561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
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范围内
所有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002)二标段; (003)三标段; (004)四标段; (005)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
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002 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
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003 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
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004 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
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005 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
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
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9 月30 日 00 时00 分到2025 年10 月13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tpbidder%EF%BC%89%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BA%94%E5%88%86%E5%88%AB%E8%8E%B7%E5%8F%96%E6%89%80%E6%8A%95%E5%90%84%3C/p%3E%3Cp%3E%E6%A0%87%E6%AE%B5%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A%84%E5%85%B7%E4%BD%93%E6%96%B9%3C/p%3E%3Cp%3E%E6%B3%95%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5 年10 月20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开标七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10 月20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开标七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 2025 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监理服
务(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瀍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古洛渠以北临洛河低洼区域
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雨洪
行泄通道贯通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涧
西区丝路大道片区雨水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
阳市体育场片区开元大道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关林周边区域排涝管渠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南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东千渠雨水排涝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中州路(武汉路~太原路)老旧排水管网更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片区排水管道
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机场南片区排
水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中州东路片
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伊滨区光
武大道排涝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伊滨
区伊南排涝干渠雨水泵站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洛发改审批[2025]2 号、3 号、4
号、5 号、6 号、9 号、14 号、15 号、16 号、19 号、21 号、22 号、25 号、26 号、30 号)(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项目代码:2501-410300-04-01-
314693、241024、275765、754033、224423、534178、113429、716219、821272、263903、746349、
164620、885852、718128、976831。),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
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比),招标人为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
号为洛直工服招标(2025)0048 号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拟招标项目主要以排水防涝为目的,该批项目的实施能保证区域有效防
御相应风险,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周边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改造措施,提高该区域
防洪排涝能力,解决区域积水内涝现象。
2.2 建设规模:一标段:涧西区景华路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涧西区丝路大道片区雨
水泵站项目、中州路(武汉路~太原路)老旧排水管网更新项目;二标段:洛阳市中州东路片
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洛阳市南关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瀍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洛阳市古洛渠以北临洛河低洼区域排水防涝设施
建设项目、洛阳市体育场片区开元大道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洛阳市关林周边区域排
涝管渠建设工程;四标段:洛阳市东干渠雨水排涝泵站建设项目、洛阳市伊滨区伊南排涝干
渠雨水泵站建设工程、伊滨区光武大道排涝渠建设项目;五标段;洛阳市西工区解放路片区排
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洛阳市机场南片区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洛阳市雨洪行泄通道贯通项目
(一期)。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范
围内所有监理服务
2.4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的0.90%,一标段最高不得超过927576.00 元;二
标段最高不得超过730584.00 元;三标段最高不得超过668799.90 元;四标段最高不得超过
961217.10 元;五标段最高不得超过958680.00 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 个标段;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2.9 其他:(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
事故;(3)文明工地目标:合格;(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
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五标
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四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该
资质类别分等级的,包含该资质类别内的更高的资质等级)。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2.2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建项目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2)招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拟派项目总监在建项目的数
量(不超过2 个)、等级、所在区域要求)。
(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市政工程(道路工
程或排水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
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13 日24:00。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http://***/tpbidder%EF%BC%89%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BA%94%E5%88%86%E5%88%AB%E8%8E%B7%E5%8F%96%E6%89%80%3C/p%3E%3Cp%3E%E6%8A%95%E5%90%84%E6%A0%87%E6%AE%B5%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A%84%E5%85%B7%3C/p%3E%3Cp%3E%E4%BD%93%E6%96%B9%E6%B3%95%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p%3E%3Cp%3E1%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4%B8%BA2025 年10 月20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扫码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 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
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 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
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10 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
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 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
收到投诉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
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
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洛龙区龙门大道6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9-63570068
招标代理机构: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 号1 号楼1 单元14 层1401 号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19943904287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洛龙区龙门大道6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570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 号1 号楼1 单元14 层1401 号
联 系 人: 苏女士
电 话: 199439042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