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同类业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2年10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生产商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2年10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其他不变。 请各位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正公告中重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因未使用新的招标(采购)文件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等后果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