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潢川县乡村振兴先导区春申湖生命安防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11526-04-01-95837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潢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N-2025-0904
2.2工程名称:2025年潢川县乡村振兴先导区春申湖生命安防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2.5项目概况:本次建设主要包括标志、波形梁护栏、道口标柱、轮廓标、挡墙等。
2.6总投资额:298万元。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EPC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3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主要成员: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师证书;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方无需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提供)。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 办理 CA 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 格 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s://***/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 2025年9月30日。
4.5 招标文件售价:0 元/份。投标人凭 CA 钥匙登录进入“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市场主体系统 ”,打开“招标文件领取 ”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 ”“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 时30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XYTF 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1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约31800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环城东路6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6120999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潢川县春申社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730835552
监督单位:潢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6-6126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