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5-00124.1B2
二、项目名称:南郑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汉中维莱可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65,000.00元 | 88.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南郑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服务类(汉中维莱可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医疗废物处置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所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 | 1.供应商需对医院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上门回收、运输和无害化集中处置。 2.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做好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各类病菌的传染源,切断医疗废物病菌的传播途径,为采购人提供及时、安全、环保的收运和处置服务。 3.供应商负责各种医疗废弃物(含医疗手术或病理解剖产生的废组织、试验小动物尸体及被血液或分泌物污染的护理用具、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的清运处置工作。 4.供应商应及时为我单位提供医疗废物周转车及周转箱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及时补充或更换符合国家要求的周转设备。同时在合同期内免费为医院提供圆形4L利器盒(每月不低于100个)。 5.供应商转运车辆及周转箱清理消毒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执行。周转箱有破损和损坏,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若在医院内部进行医疗废物清理,要求清理完毕后不能有遗撒、滴漏等现象发生。 6.供应商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7.原则上每48小时至少上门清运处置一次医疗废弃物; 8.如遇突发事件或医院工作需要,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疗废弃物清运处置任务,投标报价包含本项服务内容及费用。 9.如遇特殊情况(交通、道路、气候等原因的影响)无法按时收运,及时通知医院,并采取紧急措施由双方协商处理。 10.因供应商方面未按约定导致医院医疗废物滞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1.医废转运时间超过48小时的,供应商需向医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12.供应商应按要求使用医废电子转移联单,每次转运结束,将电子转移联单纸质版盖章后交由医院存档。 | 1年 | 供应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 46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泓、任毅、赵学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南郑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0.69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 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 | 有效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汉中维莱可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8.15 |
| 2 | 汉中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84.67 |
| 3 | 派尔森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77 |
二、其他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郑区城关镇青年路9号
联系方式:0916-5510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电商产业园3号馆3-3室
联系方式:0916-5309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中经办
电话:0916-5309066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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