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441323-2026-04067
二、项目名称: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 | 大岭沙梨园工业区内 | 2,479,7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服务类(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乙方将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场所及配套教学设施设备出租给甲方。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室38间、办公室9间、功能室5间、教师宿舍8间、其他用房10间。租赁物范围外,甲方及甲方允许之租赁物使用人可对校园内开放区 域进行日常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 | 一、项目要求 1.要求房产建筑物为框架结构。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建筑物工程质量,非学校(学生)人为引起的房顶漏水、塌方等事故,全部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建筑物交付使用前,出租人须进行全面检修。 3.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内统筹使用建筑物范围内区域。 4.采购人有权对承租建筑物进行独立全面管理(含保安、卫生及日常管理)。 5.每间课室使用面积不低于 60㎡。 二、租赁要求 1.租赁地址:惠东县大岭沙梨园工业区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是大岭街道辖区内能唯一符合解决大岭中心学校学位需求的教学场所,面积适宜能最大限度保证学生的上学问题,大岭中心学校周边其他普通民房、出租房、办公楼无法满足现学校的办学要求。且因在此租赁场所已从2018年至今租赁了8年,设施已相对完善,如另行搬迁需花费二次装修费,且已就读的学生又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综上所述,从节约成本、安全,已就读学生的适应性考虑,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玉辉、邓健康、邓玉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 1.7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东华实验校区)政府购买服务款(租赁费)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惠东县东耀实验学校 | 通过 | 通过 | 2,479,700.00元 | 2,479,700.00元 | 1 | 1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
地 址:惠东大道2163号
联系方式:0752-8118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联昇路滨江花园A1-A3 1-2层05号
联系方式:0752-8862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悦敏
电 话:0752-8862917
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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